近日,國務院相繼發(fā)布了《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和“寬帶中國”戰(zhàn)略及實施方案,其中信息消費憑借良好的發(fā)展基礎和巨大的發(fā)展?jié)摿Γ粯I(yè)界認為是能夠有效拉動需求、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消費升級、產業(yè)轉型和民生改善的一項重要舉措。
那么,究竟信息消費的概念應該如何定義?我國信息消費目前還面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次《意見》出臺的戰(zhàn)略背景、主要內容和未來的發(fā)展方向又是怎樣的呢?作為兩大國家級戰(zhàn)略文件的主要起草支撐單位,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在“信息消費”方面做了大量研究支撐工作。近日,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魯春叢等兩大政策研究團隊的核心成員接受了采訪,并為我們從多角度深入解讀了該《意見》。
概念明確:聚焦“6+4”與“4+3”體系
對于信息消費的概念,魯春叢指出,經濟學意義上的消費,是指居民和政府部門為滿足個人或公共需求,在核算期內對產品或服務的最終使用。而信息消費是消費的一部分,因此我們認為信息消費是指居民和政府部門對信息產品或信息服務的最終使用。
在現有技術和市場條件下,《意見》中所指的信息產品和信息服務主要聚焦在規(guī)模大、增長快、前景好的領域,概括起來是“6+4”體系,即6類產品和4類服務。6類信息產品包括功能手機、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微型計算機、智能電視、IPTV終端等網絡化終端產品;信息服務包括語音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內容服務以及軟件應用服務。《意見》中關于信息消費的總體目標就是基于上述這10類信息產品和服務的消費測算得出的。
同時,《意見》中所指出的新型信息消費概括起來是“4+3”體系,即4類新型產品和3類新型服務。4類新型信息產品包括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IPTV終端(不含功能手機和PC機);3類新型信息服務包括移動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內容服務、軟件應用服務(不含語音服務和固網接入)?!兑庖姟分械男畔⑾M當前規(guī)模及未來目標就是按此范疇進行測算。
“但在實踐中,信息消費是一個動態(tài)的概念,隨著信息通信領域的技術進步、產品更新、網絡演進、應用創(chuàng)新等產業(yè)關鍵要素的變化,信息消費的范圍應動態(tài)調整。”魯春叢認為,隨著新一代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快速發(fā)展,云家電、智能穿戴設備、物聯網、電子導航、智能安防設備等各類網絡化終端產品的消費開始興起,有望成為未來幾年促進信息消費的又一支重要力量。
前景看好:產業(yè)鏈各方都將受益
談及信息消費的發(fā)展趨勢,魯春叢指出,當前,信息消費發(fā)展正呈現邊際消費傾向遞增的趨勢。而在傳統產品消費領域,邊際消費傾向呈遞減趨勢,人們的消費雖然隨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在所增加的收入中用于消費的部分卻越來越少,我國居民消費面臨著邊際消費傾向較低的問題也是導致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專家團隊的測算結果表明,2010年以來,我國信息消費的邊際消費傾向呈上升趨勢,這說明隨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新增的信息消費支出呈上升態(tài)勢,居民信息消費的意愿在不斷增強,這也是國務院選擇信息消費作為撬動ICT產業(yè)大發(fā)展支點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信息消費正呈現七大特征:一是網絡化;二是數據化;三是碎片化;四是耦合性;五是關聯性;六是迭代性;七是大眾性。”魯春叢認為,作為新興信息產品消費的代表,智能手機的廣泛普及,將激發(fā)新一輪的大規(guī)模信息消費熱潮。
當然,信息消費熱潮的掀起,也會使產業(yè)鏈各方受益。魯春叢稱,促進信息消費的產業(yè)鏈受益者包括終端產品供者、網絡設備供給者、信息服務提供者??偟膩碚f,提供信息服務的所有企業(yè)都將在促進信息消費的大潮中受益,尤其是提供寬帶接入服務特別是提供移動寬帶接入服務的企業(yè)、移動互聯網企業(yè)、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及存儲等服務的企業(yè)受益會更加明顯。
目標背后:科學嚴謹測算 3.2萬億元規(guī)??善?/strong>
在信息消費市場前景被普遍看好的情況下,《意見》也明確了未來幾年促進信息消費的發(fā)展目標:到2015年,信息消費規(guī)模超過3.2萬億元,年均增長 20%以上,帶動相關行業(yè)新增產出超過1.2萬億元,其中基于互聯網的新型信息消費規(guī)模達到2.4萬億元,年均增長30%以上;基于電子商務、云計算等信息平臺的消費快速增長,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8萬億元,網絡零售交易額突破3萬億元。
對于上述發(fā)展目標的提出依據,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工程師孫克表示,關于《意見》中所提出的信息消費未來的增長規(guī)模,主要依據三個方面的理論與現實基礎:一是對信息消費歷史增長趨勢的考慮,主要考慮2007年以后的增長速度;二是根據生命周期理論,充分考慮到不同產品、服務在不同階段所可能體現出的發(fā)展速度和特點,以及新產品、新服務產生的可能性;三是考察外國信息產業(yè)發(fā)展的歷史,主要包括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等。依據這些因素,我們預測到2015年信息消費總規(guī)模將會達到3.2萬億元。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測算結果顯示,信息消費每增加100億元,將會帶動國民經濟產出增長338億元,依據3.38這個產業(yè)關聯系數和信息消費具體數據,就可以計算出信息消費對其他產業(yè)新增產出的貢獻作用。”孫克介紹稱,“根據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測算,2012年我國信息消費占GDP的比重為3.3%,拉動GDP增長0.63個百分點,帶動相關產業(yè)新增產出9200億元;因此預計到2015年信息消費占GDP的比重將會超過4.5%,拉動GDP增長 0.55個百分點,帶動相關產業(yè)新增產出超過1.2萬億元。”
據了解,2012年,我國信息產品消費達到6800億元,信息服務消費達到1.04萬億元,信息消費總規(guī)模為1.72萬億元,占當年GDP的比重為 3.3%。盡管比重數據不是很大,但是2012年信息消費對GDP的拉動作用達到0.63個百分點,也就是說占到當年GDP增長7.8個百分點的 8.1%,8.1%這個數字是信息消費占GDP比重近2.5倍,說明信息消費增長之快和作用之大。
網絡先行:運營商需抓住機遇
此外,《意見》還從網絡基礎設施演進、產品供給能力、培育消費需求、提升公共服務信息化水平、信息消費環(huán)境建設、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對促進信息消費提出了任務要求。
而在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ICT產業(yè)研究部主任何偉看來,“從當前來看,承載信息消費的網絡基礎設施將率先發(fā)展。眾所周知,信息基礎設施是推進信息技術廣泛運用、承載和擴大信息消費的重要載體和網絡基礎,也是信息產品制造、軟件開發(fā)、應用服務等環(huán)節(jié)融合創(chuàng)新的集成平臺。加快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將為我國進一步促進信息消費奠定堅實的基礎。”
因此《意見》將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作為首先任務,緊接著發(fā)布了“寬帶中國”戰(zhàn)略及實施方案,重點解決信息基礎設施在帶寬速率、網絡覆蓋、用戶普及、區(qū)域差異等方面所面臨的一系列突出問題。此外,《意見》還明確在今年年內發(fā)放4G牌照,加快無線寬帶網絡建設,4G網絡能夠進一步促進移動互聯網業(yè)務和智能終端產品的發(fā)展。
“寬帶網絡設施是信息消費的基礎條件,但當前我國寬帶網絡速率、用戶普及、資費水平與發(fā)達國家都存在一定的差距,這在部分地區(qū)可能成為信息消費的瓶頸。”何偉認為,“對于電信運營商而言,需要抓住國家促進信息消費的重大戰(zhàn)略機遇,一是落實寬帶中國戰(zhàn)略,加快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大幅改善基礎電信服務能力,為我國進一步促進信息消費奠定堅實的網絡基礎;二是創(chuàng)新服務模式和優(yōu)化資費結構,擴大居民消費的選擇范圍,最大程度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需求;三是規(guī)范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改進完善電信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更加健康有序的消費環(huán)境,提升信息消費體驗。”
信息安全:可信度提升信息消費安全保障能力
而對于當前用戶最為關心的信息消費的安全問題,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電信與互聯網監(jiān)管部門朱乾龍認為,安全的消費環(huán)境是信息消費的前提,未來信息消費擴張離不開網絡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在網絡信息安全方面,要通過立法、重點保護、明確企業(yè)責任等手段,不斷提升網絡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加快網絡信息安全法制建設。2012年國務院在《關于大力推進信息化發(fā)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中,對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絡安全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些要求需要通過法律制度予以明確。
二、推進重點領域的網絡信息安全工作,從網絡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網絡信任服務方面入手,加強信息產品和服務的檢測和認證。
三、明確企業(yè)網絡信息安全責任?;ヂ摼W企業(yè)應加大投入,提高信息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在享受信息消費帶來的利益的同時,應同時承擔保障網絡安全、保障數據安全的義務。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需要通過法律制度建設、技術標準規(guī)范、管理制度健全、企業(yè)自律和社會監(jiān)督、個人安全意識教育等多種方式,多措并舉。
目前,我國人大通過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為個人信息保護建立了基本的法律制度框架,各部門、各行業(yè)應依據人大決定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同時,工信部已經出臺《電信和互聯網用戶信息保護規(guī)定》;此外,我國發(fā)布并實施了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
朱乾龍建議,未來我國應當著力于立法指定專門保護行政機關,申請加入網絡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跨境安全認證的多個國際法律框架體系,從法律、行政、技術、行業(yè)、社會等五個角度出發(fā),盡快建立健全網絡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