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設的招標,常見方式有最低價格標,及最有利標。最低價格標顧名思義,即是以價格為主要考量,較不去考慮其他要素;而最有利標考量的范圍則較為全面,除了價格以外,尚有整體規(guī)劃的功能性、創(chuàng)新性、藝術性等標準,承包商所需的專業(yè)程度也較高。前此,臺灣很長一段時間以最低價格標為標準,最有利標為例外,而新政府的上任,似乎又讓最低價格標及最有利標有了重新比較及檢視的機會。值此關鍵時刻,我們希望探討兩種招標方式的利弊與適用之場合,期待在財政吃緊的時刻,讓公共工程能發(fā)揮最大效益、更進一步帶動一個往價值社會邁進的契機。
最低價格標&最有利標的差異
最低價格標往往予人工程品質不佳、工程浮漤延宕的印象,蓋因以價格為主要考量時易造成惡性削價競爭。當承包價格一低,廠商只能減少用料以賺取利潤,因此犧牲了施工品質;而當廠商得標后,又因資金不足難以維持施工品質,禁不起主管單位的驗收,只好以走后門的方式,例]如收受不當回扣、特殊招待等情形司空見慣,以致驗收流于形式,造成公共建設整體品質低下,有些廠商更是雙手一攤,爛尾工程/案件所在多有。
廠商為搶訂單保持現金流,以標準價格的六、七折,甚或更低的價格競標,先求活下去再說。當房產不景氣時,銀行對建商的資產評價降低,資產評價一旦降低,則會面對銀行緊縮其貸款,抽銀根,這時建商需要有足夠的現金流量以維持公司營運,是故以低于市場行情的價格競標并非為了營利。
但最低價格標真的毫無優(yōu)點?其特性在于,當建案的異質性不高,所需技術水準、整體規(guī)劃皆具標準化,且無需太多創(chuàng)新時,便能以最實惠的價格完成建設。真正的重點在于驗收標準,即是否能落實品質功能驗收,甚至是營運期間的服務追蹤。同時應完善廠商黑名單的建立,讓不肖廠商的生存空間限縮到最小。日前有媒體報導郵局郵務員的機車招標,品質不好到讓郵差害怕。我們要提醒的是,即使廠商有做不良品的維護,但偏高的出錯率,影響郵件投遞速度與郵差的工作士氣,這部分難道沒人看到嗎?除了硬體規(guī)格外,基本功能的保障應該列入最低價格標的要求中。
最有利標則考量整體規(guī)劃,專注在案子的整體功能、技術及設計創(chuàng)新等,將其列為評選項目,預算已非主要考量,廠商可充分發(fā)揮其創(chuàng)意及長處,設計出兼具創(chuàng)新、功能及實用的案件。最有利標適用于能帶動整體經濟發(fā)展且須具備完善規(guī)劃及創(chuàng)意的設施,給予廠商更多的創(chuàng)新及設計空間,這恰恰是最低價格標所扼殺的。
然而,最有利標由于考慮層面較廣,主辦單位及評審的專業(yè)能力、決標方式直接造就了建案選擇的成敗。目前如果要采用最有利標,必須由承辦單位逐層向上呈報,甚至要上報主官機關,但臺灣的官僚體制使官員缺乏擔當,不敢做出決定;另外,最有利標亦容易被扣上“圖利廠商”的帽子,殊不知政府興利本就天經地義,真正要管的應該是“不當圖利廠商”。搬開這兩大塊巨石,有它的必要性及急迫性。
官員怕事&專業(yè)性不足 影響標案生態(tài)
無論最低價格標或是最有利標,都有其適用性。但檢視標案的生態(tài),我們認為官員怕事沒擔當、專業(yè)性不足,才是問題的根源。因為怕事將責任往外推,最常見的方式就是找外部的評選委員,本意上并無不妥,問題是出在評選過程草率。
舉例來說,一個大型標案通常動輒幾十億,評審委員卻只花很短的時間審案子,僅憑一個下午聽廠商簡報就做出決定。試問每位評審對案子相關的專業(yè)度是否足夠?是否了解用戶的真正需求?如果不是,又如何能做出有建設性的決定?從花費角度看,假設一個案子選11位評選委員,通常出席車馬費2,000到3,000元,不超過4萬元,這部分花費不成比例。再加上承辦人員為了避嫌,選擇評審委員會首要考量為有無私交、而非專業(yè)程度,僅憑委員資料庫中的基本簡介資料來挑選,如何挑到夠專業(yè)的委員?承辦單位害怕承擔責任,委外決定又沒有明確規(guī)劃評選機制,就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即使碰到有作為的承辦人員,常反應說在這樣的制度下,想要的廠商都選不到,有趣吧!
除了心態(tài)的調整外,臺灣文官的專業(yè)素養(yǎng)的確要好好提升,與承辦事物相關的技術、應用、成功案例等需時時吸收,專案管理的技能更是重要。我們常談的重要議題是,工作可以外包、責任則無法外包。責任既然在自己,搞清楚需求、能檢視廠商專業(yè)度、督促及協助廠商把結果做出來,讓自己承擔責任降到最低。
臺灣亟需整頓原有體制,公務員及事務官須經過更精實的訓練,彌補其原本缺乏之專案管理能力,加強公務員的“再教育”;再來是落實明確及實務導向的考核制度,打破原本“鐵飯碗”心態(tài),樹立獎懲制度及明確的“典范”以上行下效,如此可優(yōu)化整體的行政效率,減少資源的浪費。
他山之石:國際化及增加政府透明度
以新加坡為比較對象,何以新加坡的各項建設明顯優(yōu)于臺灣,關鍵在于其優(yōu)秀的文官制度。新加坡的文官總體而言,素質在亞洲名列前茅,例如,他們的文官充分了解內部需求,可獨自完成招標需求書(RFP),二來敢于做出抉擇及承擔,從國際上海選最棒的廠商。
臺灣一直有扶持本土產業(yè)的意愿,扶持是必要的,但方法有待商榷。讓最有利標讓外商進來,引進新技術新觀念,帶動產業(yè)上升。產業(yè)能力上升了,持續(xù)引進更新更強的技術,再次拉抬產業(yè)水準。有了國際水準的能量,再輸出東南亞、中東等地區(qū),賺外匯。
臺灣的面積不大,案件偏于單調,造成目前的設計單位普遍缺乏創(chuàng)新,其中更有所謂“公家機關御用事務所”,充滿公務員心態(tài)。沒有創(chuàng)新的動力,也就造成行業(yè)停滯不前,產業(yè)無法發(fā)展,此時應當更因積極開放外來人才,促成創(chuàng)新的環(huán)境;再者,帶動整體的薪資水準,藉此帶來更多更新的觀念及技術,創(chuàng)造有利于良性競爭的環(huán)境,才能使整體產業(yè)向上發(fā)展。
若要吸引外資,須將制度透明化,可就政策面、財稅及許可證方面整頓,外商來臺投資所考量的不外乎這三點。與本篇主題相關之投標的評選方式,需更加透明,外資若參與評選,所需要的只是公平競爭的舞臺,如果出現需求單位已屬意由某廠商獲得標案,評選不過跑個形式,更有甚者,給各廠商的資訊不對等以護航某特定廠商,試想還有哪家廠商愿意投入心力。
財稅方面,修改原本不合時宜的課徵方式已是刻不容緩,臺灣對于外來高階人才的稅率高得嚇人,可上看45%之譜,更可笑的是甚至要外來人才放棄原有國籍等等規(guī)定阻絕了外來人才。再來就是許可等機制辦理、核發(fā)程序曠日持久,且各單位極盡推諉卸責之能事,常常一個程序跑下來幾個月已過去,外商投資主要是看風險及效率,缺乏透明度及效率低,也就把外來的人才及技術阻絕在外。主管機關應營造出適合外來人才來臺的環(huán)境,藉此促進人才的交流,以及新的管理方式和技術的引進,臺灣就能獲得更多的資金及人才的協助。平心而論,臺灣的居住環(huán)境及人民的友善程度,令許多外國人才向望,若是政府能就法規(guī)透明度方面強化,將可創(chuàng)造更多的利基。
以上幾點,臺灣皆可師法新加坡,兩者同樣有土地面積狹小、自然資源缺乏等先天不良條件,但新加坡的國際化程度明顯優(yōu)于臺灣,不論是政策、法令等,均歡迎各領域的高階人才貢獻所學,且在大環(huán)境景氣低迷時開放更多的公共建設,以低廉的成本引進更多的外來人才及技術,而當整體景氣回升時,減少干預使產業(yè)自由發(fā)展。
總結
值此推動最有利標的契機,建議臺灣應該創(chuàng)造幾個最有利標的典范,廣邀國際廠商參與規(guī)劃設計案、建立透明的決標過程、選定執(zhí)行力最好的廠商。讓國際最先進的技術、最新的應用觀念流進臺灣,帶動臺灣產業(yè)及人才、提升標案管理水準。成功的案例一一出現,有個模仿對象、也破除“圖利廠商”的魔咒、引導一個體現“價值而非價格”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