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公廳昨天(3月25日)宣布,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在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7個中心城區(qū)開展紅白喜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即日起范圍:7中心城區(qū)違禁:一律罰500元。
2006年,我市實施燃放煙花爆竹“禁改限”政策,除春節(jié)期間,其他時段禁止單位、市民燃放煙花爆竹。但是,市民在城區(qū)違禁燃放煙花爆竹卻屢禁不止,尤其遇到紅白喜事,不少市民仍選擇以傳統(tǒng)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情,產(chǎn)生巨大的爆炸聲及煙霧,對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去年12月,市政協(xié)委員王建軍寫信給市領導,歷數(shù)紅白喜事燃放煙花爆竹擾民之事。一些市民辦喪事常在凌晨四五點鐘出殯時燃放鞭炮,這個時間正是人們熟睡的時候,噼里啪啦的聲音將人們從夢中驚醒,一整天的心情都搞壞了。一家違禁,周圍成百上千戶人家要陪著受罪……他建議我市下決心禁止這種舊習。
王建軍的信引起了市領導的重視。今年3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區(qū)、機關領導組成的紅白喜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及公安局牽頭的執(zhí)法整治專班、由市委辦公廳、市治庸辦牽頭的監(jiān)督檢查專班。
昨天召開的工作部署會上,領導小組要求相關單位對違禁者動真格。即日起,各單位組織專人在相關時段、地段巡查,警方啟動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倒查偷偷燃放者,違者將依法處以500元罰款,不聽勸阻者將給予行政拘留。
黨政機關單位人員要帶頭遵守禁令,對于不愿管、不敢管導致轄區(qū)出現(xiàn)大面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將倒查追責。